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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計算力學學會獎助國內學生
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

113年2月16日 第一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第一條 台灣計算力學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鼓勵國內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,發表研究成果,擴大國際視野,強化研究能力,建立國際研究交流合作關係,特訂定本要點。

第二條 申請人須為本會會員。

第三條 申請程序:

一、申請人應先製作下列文件並依本會所訂定申請截止時間,線上彙整傳送至本會信箱acmt@caece.net(標題:ACMT獎助生申請_學校_姓名):

1. 申請書。

2.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。

3. 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(限口頭發表)。未能檢具者,應先繳交投稿證明,應註明補送,且至遲應於會議舉行首日四週前傳送至本會。

4. 指導教授推薦函。

5.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(如論文全文、國際會議日程表、會議相關資料)。

二、申請人最遲彙送日期視網站公告,逾期、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,不受理申請。

三、獲獎助者應出席當年度台灣計算力學學會之年會,本會將公開表揚,並邀請獲獎助者發表演講。

第四條 審核原則及審查作業期間:

一、學生每年度內以獎助一次為限;論文為合著者,每一篇論文以獎助一位學生發表為限。

二、申請案收件後,由本會進行審查,自收件截止日起兩個月內完成審查,據以回覆申請人審查結果;必要時,得延長審查作業期間。

三、未曾獲本獎助金者,得優先獲得獎助機會。

第五條 獎助項目及經費支用:

本獎助案以一年獎助三名學生為原則,申請案經本會審查核定後得獎助壹萬元整。

第六條 獲獎助案件之變更程序:

一、申請人應來信申請變更,經本會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,除註銷申請外,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。

二、獲獎助案件報經本會同意註銷者,同一研究生得向本會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。

第七條 經費之撥付:

獲本會獎助之案件,將於核定後一個月內撥付獎助金。

第八條 注意事項:

一、申請人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或不可抗力之事由,而未依本要點規定之期限繳交領據及出席當年度年會者,不得於次一年度提出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案。

二、申請參加之國際學術會議如以視訊會議為之,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,視為親自出席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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